【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】現正接受報名(截止日期至2024年2月19日)
邀請各界介提名參加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 ------------------
目的:表揚在品牌推廣、業務互補、技術應用和突破行業務的傳統思維上,有領先典範的企業, 並邀請香港及內地的商務產業組織/企業參與提名,通過專業評審團,在眾多參賽者當中,於不同領域內選出最能代表「領先典範發展的企業/組織」。得獎企業/組織會獲邀出席於2024年3月11日(一)舉行的《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頒獎典禮》。
獎項包括:
1.「香港O2O至尊典範大奬」- 於電子商務領域中突顯線上線下的傑出表現
2.「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」- 於電子商務範圍中有優秀表現
得奬裨益:
出席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頒獎典禮
於頒獎典禮授予獎座
活動後於多方媒體刊登得獎報導
於2024年中有機會成為得獎者巡禮主講嘉賓
評審準則:
企業運用其線上線下的配套達到業務和品牌推廣槓桿效果
企業利用線上線下業務的市場帶來新的機遇
產業/服務本身的魅力、連結性、獨特的象徵產業價值及發展潛力
品質與實用性及市場策略、在業界或公眾認受性及社會責任
參選領域分佈
餐廳、飲食及相關項目
裝修設計及建造
電子商務及物流
文化、藝術、品牌設計及授權
醫療、健康生活及運動相關項目
旅遊文化、KOL、直播帶貨
參加者必須具備下列所有條件並有提名人
- 必須由一間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及其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(下稱「候選單位」)組成。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及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不適用於2023年12月31日或以後已結束營業的公司/組織
- 於本港提供服務或出售商品。並曾推出具有對「電子商務/線上線下」相關的產品、服務或營運模式
- 擁有最少1年或以上的業務經營歷史(由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1月1日止)
- 每一「候選單位」中的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只可於一屆大獎中獲提名一次
- 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是指任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、內地註冊或於大灣區有提供服務或出售商品的註冊公司、合夥或獨資經營者
- 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
提名人資格
- 提名人必須為任何年滿18歲或以上 (下稱「提名人」)
- 每一「提名人」提名名額不限,但「候選單位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不能為該「候選單位」的「提名人」
提名及截止日期:由即日起至2月19日(日)
- 遞交提名表格須知
- 如獲提名參選「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」,請提交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最少1年香港註冊商業登記證副本(視乎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成立年期)
- 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組織結構資料;及參加人仕須於2024年2月8日23:59 pm 或以前,將一切有關資料網上報名形式傳送至本會 (http://www.hkoef.org)除了以上途徑,其他報名方法將概不接受。
評審及獲選通知及安排
- 評審日:2024年2月20日(一)
- 獲獎通知:2024年2月21至25日通知
獲獎單位將
- 獲邀出席 2024年3月11日(一)《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 》
- 於頒獎禮中獲頒《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》紀念獎座
- 於頒獎禮場刊中享有介紹篇幅(約150字)稍後網上要求提供及獲邀加入「香港O2O電子商務總會」,與會員及歷屆得獎單位互相交流,拓展協同商機
其他條款
- 所有提交的提名表格及有關文件將由籌委會作初步評審以確定該「候選單位」符合參加資格及所有相關條款。初步評審結果將呈遞評審團以考慮是否接納
- 通過初審的「候選單位」將由評審團按評審準則評定各獎項的得主
- 「獲選單位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必須出席2024年3月11日舉行之頒獎典禮。未能承諾出席者當放棄獲獎論
- 「獲選單位」必須同意「籌委會」公開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、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的名字及公司/組織簡介等資料。相關個人資料會按個人私隱條例處理
- 「獲選單位」必須獲得香港O2O電子商務總會授權,方可使用「香港O2O領先典範大獎 2023」標誌作宣傳及推廣之用
- 「候選單位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及其「提名人」可於截止報名日期前要求修正提交予「籌委會」的報名資料
- 「籌委會」將全部銷毀任何落選的「候選單位」及其「提名人」之資料,亦不會對外發佈落選名單
- 評審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,「候選單位」及其「提名人」不可異議
- 香港O2O電子商務總會及「籌委會」將保留一切解釋及修改本活動及所有相關細節之一切權利
- 各得獎者必須於2024年3月5日或以前繳交相應的費用
- 如有查詢,請發電郵至秘書處 info@hkoef.org或whatsapp 與秘書處張小姐+852-98161314 聯絡